12月22日,记者从省社保局获悉,我省将全面推行社保卡应用,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实现社保卡收缴保费和发放养老金。截至11月底,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人数达1533.8万人。
一直以来,我省积极探索全体城乡居民“人手一卡、一卡通用”的社保卡功能扩容。为了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从明年起,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集中缴费期将统一定为每年第一季度,原则上不实行现金收缴,而是通过社保卡办理,这样可最大限度地避免人为因素影响社保基金安全。对确实需要采取现金收缴保费的地区,将严格实行由乡镇(街道)事务所会同村(居)协办员一起收费,现场开具收据,并在当日将收缴的保费上缴县级经办机构开户银行账户,最迟不得超过次日。
与此同时,我省还将改进收支方式,全面推行社保卡收缴保费和支付养老金,各市、县经办机构将督促金融机构尽快布设金融服务网点,特别是在乡村布设电话POS机,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全部实现运用社保卡收缴保费和发放养老金。对暂时实行人工收缴保费的市县,将严格规范现金收缴流程和时限,确保保费及时缴入经办机构开户银行,对每一笔基金的收入支出,都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审批。
此外,为了给参保人员带来更多便利,我省的社保卡综合服务窗口还将推出社保卡邮寄业务。此后社保卡邮寄给各个参保对象,从“上门取”变为“送上门”,让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及时领到卡,方便参保人员由于异地参保、多地参保、工作调动和毕业离校等原因造成的异地领卡。邮寄社会保障卡将使用专用寄递宣传信封,封面介绍了卡的功能、用途以及搭载金融功能的惠民事项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