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看中了不少老年人买房和养老的双重需求,近年来,在楼市中不乏以休闲养老为卖点的楼盘。然而,尽管动辄是数十万乃至上百万元的交易,老年购房者想要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却不是那么容易,被开发商或房产中介刻意隐瞒的违规建设、销售行为,隐藏着巨大风险。(摘编自《中国消费者报》《北京商报》《京华时报》《三亚日报》)
养老楼盘无证施工违规卖房
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搜登站镇德胜村的船营观光农业旅游园区内,几幢新建的楼房拔地而起,这就是吉林市金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力推的温泉养老地产项目。但因为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也没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这个距城区30公里、四周都是农田的“佰颐温泉庄园”已停工多日。
据调查,佰颐温泉庄园所在地块在2015年底由农用地流转为国有建设用地,按照规定,该地块必须经过“招、拍、挂”程序,由开发商依法取得土地、缴纳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到规划、建设等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然而,金达公司却先入为主,于今年4月中旬,通过江苏环通建设工程公司组织了一个300多人的施工队伍,在没有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佰颐温泉庄园。
据购房者反映,金达公司在运作佰颐温泉庄园之初,就开始在吉林市、长春市推介养老房,该公司还在位于长春市普阳街的吉林省老干部大学的校园内设立了售楼处。今年7月31日,金达公司在该大学6楼礼堂,举办了以“爱人在身边,朋友在隔壁”的佰颐温泉庄园产品内购说明会,240多人参加,场面热闹。但与此同时,关于佰颐温泉庄园属于“黑楼盘”的消息也开始流传。有媒体介入采访后,该售楼处关门停业,转而搬到了一处临街门面,但没有任何招牌,销售人员也不与购房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只开具一张收据。
随即,在媒体追问下,金达公司总经理丁晓秋坦承佰颐温泉庄园项目没有经过用地审批。8月31日,吉林市国土资源局船营分局副局长王立军表示,未经用地审批属于非法用地,该局已对金达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退还非法用地、没收地上建筑物、罚款8.642万元。
候鸟老人买的房竟成违章建筑
开发商建设的养老房,手续不全的情形并不少见。
今年4月,有媒体报道,北京通州50多岁的刘银霞,为了方便母亲疗养,早在2013年就经人推荐在位于海南三亚现代农业科教园地块的金阳光小区买了一套房。该小区的卖点就是有免费的温泉水入户,温度可达60摄氏度以上,对一些患病的老人很有吸引力。刘银霞持有的购房协议显示,她购得房屋的20年使用权,开发商再赠送30年使用权。“这房子就是为了我妈买的,50年的时间怎么着也够用了。所以,买房的时候我没强求70年的产权。”刘银霞说。
然而,到了2015年4月13日,三亚市执法局一纸限期搬迁公告贴到了金阳光小区。公告称,三亚现代农业科教园项目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房屋,必须拆除。尽管五六百名业主发起了“守房”行动,但刘银霞和她的邻居们最终没能挡住执法人员在7月7日发起的强拆行动。留给他们的,是一场延续至今的艰难维权。
和刘银霞类似,来自吉林省的林立谆(化名)也是为了给年迈多病的母亲养病,卖掉了老家的房子,住到了金阳光小区。他之所以愿意购买房子的使用权,与海南省2010年发文允许国有垦区、林区和国有企业用自有存量国有建设用地集资合作建房的剩余房源对外销售有关。根据当地政策,这些外售的限价商品房在补缴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仍可办理商品房产权证。现在,林立谆也不知道该找谁来讨要自己的购房款。政府说自己没错,开发商说自己没钱,他的钱就好像蒸发了一样。
养老机构营销猫腻也需提防
黑龙江牡丹江市65岁的江先生则在海南遭遇过另一种买房的“坑”。2014年10月,他和老伴到三亚旅游,经不住售楼人员一番游说,就交了2万元定金,打算购买东方市锦绣蓝湾的一套房子。可签了买房协议一段时间后,他才发现该楼盘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两个月后,经当地房管部门介入,江先生才得以退房。
法律界人士指出,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即通常所说的“五证”才可预售商品房。消费者在购房时有权查看开发商的 “五证”是否齐全,以保障正当权益。
事实上,除了商品房,一些养老机构在营销中也可能存在违规或误导。今年5月,有北京老人向媒体反映,立项为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的西山养老公寓在卖房,但2万元/平方米的价格仅仅是购买50年“会员资格”。
媒体调查发现,在建中的西山养老公寓尽管土地和规划各项手续齐全,但在该地块的出让合同中,明确约定该项目用地仅作为敬老院、养老院设施使用,不得擅自改变规划和土地用途,未经批准不得转让、销售。而且西山养老公寓尚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就开展市场活动,涉嫌违规。今年8月,当地相关部门约谈该项目法人,并要求整改。但一位此前已交了100万元首付款的张先生,仍不知何时才能拿回退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