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往往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因而用药较多,如用药不当,就会引起不良反应,甚至产生药物成瘾或中毒现象。因此,老年人合理用药十分重要。
剂量宜小不宜大
老年人吸收能力下降,常引起药物在体内分布不均,再加上肝脏供血减少、吸烟等,会使药物的代谢发生变化。老年人肾脏排泄能力下降,易造成药物蓄积,从而产生毒副反应。因此,老年人用药剂量应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小。
除维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类等药物可以用成年人剂量外,其他所有药物,老年人都应低于成年人剂量。一般来说,60~80岁的老年人,用药量应为成人量的3/4~4/5;超过80岁者,用药量应为成人量的1/2。
品种宜少不宜多
老年人同时用药不能超过5种。据统计,同时使用5种药物以下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4%,6~10种为10%,11~15种为25%,16~20种为54%。
当用药超过5种时,就应考虑是否都是必要用药,以及依从性和药品不良反应等问题。凡疗效不确切、耐受性差、未按医嘱服用的药物,都可考虑停止使用;如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种药物时,在病情稳定后,仍应遵守使用5种及以下药物的原则。
疗程宜短不宜长
老年人肾功能减退,肾脏血流量减少,对药物和代谢产物的滤过率降低,故老年人尤其是肾功能减退的老年人,在使用由肾脏排泄的药物时,一定要注意减量服用、慎用,甚至禁用。
因为疗程越长,越容易发生药物蓄积中毒,有时还可能产生成瘾性和耐药性,如泻药和利尿剂可引起严重的低钾血症,安眠药久用可产生依赖性等。所以,老年人用药的疗程,应根据病情及医嘱合理缩短。 |